关于做好珠海校区回迁本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关系和入党材料接转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党建 发布时间:2018-01-03

各相关基层党组织:
为规范校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的衔接工作,现就今年珠海校区回迁本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组织关系和入党材料接转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珠海校区学生党总支要在学生回迁本部前做好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工作,与校本部对应学院党组织沟通落实接收党支部。
二、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采取批量的方式,即转往同一学院党委的学生党员用一张校内调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珠海校区党工委在网上开具),后面附上转往该学院党委的所有学生党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附件1);转往同一学院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相关信息汇总表(附件2);由珠海校区党工委统一汇总后先送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再由组织部转往相应学院党委。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材料档案随组织关系转接同时进行。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相关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要重视回迁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入党材料要进行逐一检查,逐项核对,确保材料完整手续完备。
 
附件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