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党建 发布时间:2018-01-03

校区各党总支:
学校已于724日下发《暨南大学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取意见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暨党通〔201321号),要求各二级党组织按照八个一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遵照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828日(周三)上午(900—10:30在曾宪梓科学馆国际会议厅,学校党委将邀请党建理论专家、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珠江学者、广东省首届优秀社会科学家陈金龙教授为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有关群众路线的主题辅导报告。请校区各党总支组织通知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准时到校区行政楼206会议室观看直播视频,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827日(下周二)上午11点前上报校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务组(办公楼216房)。不能参加本场报告会的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