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党建 发布时间:2018-01-03

各学院党总支:
根据有关要求,现就各单位做好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非党员领导干部不做评议,但要广泛取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民主评议形式
各单位召开民主评议大会,与会人员对民主评议对象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采取群众提前填写《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民主评议表》、现场进行投表的方式,联系校区督导组成员负责评议表的回收和统计,统计结果汇总至校区教育实践办公室备案。
三、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
参加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评议会议的人员,原则上为本单位全体正式在岗教职员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须于911日前完成。
2、在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前,各单位须向督导组上报本单位会议安排情况,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应参会人数、具体工作人员等。    3《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情况民主评议表》由校区提供,各单位指派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负责表格盖章和发放。
4表格材料要求如下:根据本单位参加评议人员的数量印制,加盖党总支印章,至少提前一天发放给参加评议人员填写,并做好表格发放的相关登记工作。
5各单位评议会场要准备票箱,参加评议人员届时将已填好的民主评议表投入票箱,由督导组负责收集、统计。
 
备注:请各党总支派人到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16室)领取评议表。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