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党建 发布时间:2018-01-03

校区各党总支:
        根据《暨南大学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取意见”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校区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学习教育、取意见”环节工作的有关事项及完成要求整理附后。(其中,民主评议表请联系校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领取。)
        请各党总支对照所列工作事项,认真部署、积极落实,并可适当增加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特色活动,并于9月20日前形成阶段小结,提交至校区党工委。
        特此通知
 
        附件“学习教育、取意见”环节工作明细参考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