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谈话提醒工作要求的通知》(粤教工委办函〔2016〕25号)要求,我校须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本校谈话提醒工作情况。
请各党总支按照《暨南大学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进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暨党发〔2016〕39号)文件精神,统计本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第二季度开展谈话提醒的情况,并统筹安排做好2018年第三季度谈话提醒工作。
填报要求:请各党总支于6月25日上午10:00前,完成附件1:《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谈话提醒表》,与谈话提醒的简要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谈话人范围、被谈话对象、谈话重点、谈话方式和谈话效果,字数不限)一并上报,纸质版经党总支盖章后将材料报至校区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35),电子版发送至校区邮箱:jnzh@jnu.edu.cn。
3.暨南大学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推进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doc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联系人:朱俊英,联系电话:850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