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党建 发布时间:2018-09-28

校区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组织部长会议要求,进一步推进在高知识群体(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博士研究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广东省《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粤组通〔2018〕31号)精神,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结合校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明确培养目标。各党总支要对本单位优秀青年教师(博士学历学位、副高职称及以上教师),特别是新入职教师,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台账(附件1),主动推进在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

    2.动态完善联系工作台账,落实双培养双规划。落实各党总支负责人、党员学科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与优秀青年教师的一对一联系制度。各党总支负责人、党员学科带头人分别担任优秀青年教师的“政治导师”和“学术导师”,与教师党支部书记相互配合,共同培养,对培养对象进行政治、学术培养“双规划”,形成早选苗、早培养,相互衔接、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有效机制。针对重点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要做好发展规划,为其建立个人培养发展档案,定期开展联系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3.创新联系培育载体,丰富理论学习方式。工作中应传承好办法,探索新办法,通过固定时间开展谈心谈话、高知识群体午餐会、书记下午茶、主题研讨等方式联系交流,做到思想上交心、主动引导;业务上扶持、强化培养;生活上帮助、解忧助难,引领优秀青年教师政治和业务同进步。要根据“按需辅导,因材施教”原则,积极组织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理论学习、红色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以及支部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为优秀青年教师提供理论学习资料,推送党建工作动态,引导他们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激发广大优秀青年教师入党热情,营造有青年教师的地方就有党组织开展工作的新局面。

    4.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发展要求。各党总支要把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三个月向校区党工委报送一次培养联系优秀青年教师相关工作情况(附件2),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专题研究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会议,每年对发展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各党总支负责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分别是本单位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学校党委将不定期检查相关工作。

    5.请各党总支于10月12日前报送《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台账》(附件1),于12月13日前报送《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培养联系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经党总支负责人签名后交至校区党政办(行政楼23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zh@jnu.edu.cn,校区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组织部。


    附件1: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台账.xls

    附件2: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培养联系情况表.xls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