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党建 发布时间:2019-01-08

校区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学校党委部署,现转发《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暨党发〔2019〕1号)。

    按照文件要求,学校党委将于2019年3月底到4月底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专项巡查。请各党总支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附件1: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doc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