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现转发《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暨党通〔2019〕5号),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党总支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于2019年3月14日下班前收集所属党支部提交的附件2《暨南大学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表(党支部)》报送校区党工委汇总,并及时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和结果录入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校区汇总后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
2.暨南大学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表(党支部).doc
3.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doc
中共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