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开展2016年科级干部调整、认定、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珠海校区党建 发布时间:2018-01-03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为加强干部梯队建设,落实人岗相适的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于12月起开展2016年科级干部调整、认定、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2017年1月。
    二、工作原则
    (一)按需提拔,择优任用。
    (二)科级领导岗位按岗位任用,原则上不增设科级领导岗位。
    (三)科级非领导岗位按照干部梯队建设的原则进行择优任用,晋升比例控制在50%。
    三、基本晋升条件
    (一)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暨党发�2015�8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
    (二)廉洁自律。
    (三)工作表现优良,年度考核皆为称职或以上。
    (四)提拔任用至科级非领导岗位者,岗位性质必须为管理岗位或辅导员。
    (五)其他文件规定须符合的条件(如:辅导员、教学科研管理、研究生管理等岗位的干部晋升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工作程序
    (一)第一阶段材料报送。
    1.各校区党工委、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分类统计和汇总本单位符合各项条件且拟提拔的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12月21日前)。报送的材料分以下四类(具体表格见附件)。
    表一:晋升科级领导岗位人员名单。
    表二:校外调入认定级别人员名单。
    表三: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名单。
    (1)此表名单不包含以上两个表格中的人员;
    (2)此表应包含除以上两个表格外,本单位所有符合晋升正科级和副科级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
    (3)此表报送后,不得另行增报。
    表四:岗位调整、平级调动科级非领导岗位人员名单。
    2.各校区党工委、学院党委及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各直属党总支将符合基本提拔条件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工作表现调查。调查的范围一般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单位还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扩大调查范围和增加调查内容(见附件5)。
    (二)第二阶段材料报送。
    1.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报送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干部队伍科学规划和梯队建设的原则,核定各单位的具体晋升名额。
    2.各单位根据党委组织部审核的结果和核定的晋升名额,结合民意调查的情况,相应提交校区党工委、学院党委及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各直属党总支专题会议集体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或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相应为:学院(校区)及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校直属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学院(校区)党委(党工委、直属党总支)委员,可按需要适当扩大到系(所、中心)党政正职,会议经充分讨论和酝酿后,进行无记名票决,拟定最终报送的各类干部名单(表三须进行排序)。(注意:参加会议人员有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规定的回避情形的,要严格执行回避。)
    3.有关材料书面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12月28日前)。报送材料应包括:关于科级干部晋升、认定、调整工作的请示(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并盖章)、四种分类表格(表一、二、三、四)、干部工作表现调查情况汇总(表六)、班子投票情况汇总(表七)、每位拟推荐晋升人员的档案审核情况材料(表八)。
    说明: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中央巡视组、国务院侨办、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学校党委加强对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查”原则,请各学院(校区)党委(党工委)、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校直属党总支对拟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内容(见表八)。
    (三)党委组织部审核相关材料。
    (四)召开科级干部工作审议小组会议。
    1.学校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机关党委管理范围内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科级干部工作审议小组会议,对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涉0.5名额情形的单位人员进行遴选并报送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学校科级干部工作审议小组会议,对各基层单位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涉0.5名额情形的单位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全校科级干部晋升、认定、调整工作进行审议。
    (五)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的意见。
    (六)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审批。
    (七)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进行公示、任免。
    请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科级干部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邓雯妍、周仕敏;联系电话:85226125、85220081;传真:85221393;电子邮箱:ozzb@jnu.edu.cn
 
    附件:
    1.表一:岗位调整、平级调动科级岗位人员名单
    2.表二:校外调入认定级别人员名单
    3.表三:晋升科级领导岗位人员名单
    4.表四: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名单
    5.表五:干部工作表现情况调查表
    6.表六:干部工作表现情况调查汇总表
    7.表七:领导班子投票情况汇总表
    8.表八:暨南大学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
    备注:请校区各党总支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科级干部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至校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行政办公楼235室,电话:8505931